塑料材料法規(guī)(EU)2019/37即將生效

 點擊:349     |      2019-11-05
即將生效的日期:塑料材料法規(guī)(EU)2019/37
 
塑料材料
謹在此提醒您,以下是將在未來六個月內(nèi)開始實施的立法摘要:
 
制造商和進口商應仔細考慮即將到來的申請日期,并確認其產(chǎn)品符合:
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10/2011-打算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物品。
 
在2019年1月10日第(EU)2019/37號條例生效之前符合第(EU)10/2011號條例的塑料材料和物品可投放市場直至2020年1月31日,并可在市場上停留直至耗盡庫存。
 
它將自2020年1月31 日開始應用。 
 
 
 
法規(guī)更新
在匯總表下方,已將最近的法規(guī)提案通知了歐洲委員會(非詳盡無遺):
2019/500 /英國 英國 2020年蘇格蘭條例的存款和退還計劃。
 
目的是促進并確保增加材料的回收利用。除其他外,主要要點是:
如果這些物品的生產(chǎn)者未在蘇格蘭環(huán)境保護署(SEPA)注冊,則禁止銷售或銷售由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鋼,鋁或玻璃制成的一次性飲料容器
每次售出這些一次性飲料容器之一時,將收取20便士的押金
要求生產(chǎn)者收集一定比例的包裝
規(guī)定生產(chǎn)者指定方案管理員代表他們履行上述義務。任何想擔任計劃管理員的人都必須得到蘇格蘭部長的批準
 
德國
2019年9 月26 日,德國聯(lián)邦風險評估研究所(BfR)發(fā)布了關于由彩色印刷紙質食品接觸材料構成的潛在健康風險的第037/2019號意見。
 
 
 
他們測量了以下四種與偶氮染料有關的化學物質在紙制食品接觸材料中的遷移:
化學名稱 CAS號
3-羥基-2-萘甲酰胺(萘酚AS) 92-77-3
2',4'-二甲基乙酰乙酰苯胺(NAAX) 97-36-9
乙酰胺,N-(2-氯-4-甲基苯基)(NDPA) 2050-43-3
3-羥基-2-萘甲酸(HNS) 92-70-6
 
BfR表明毒理學數(shù)據(jù)不足以評估在食品中發(fā)現(xiàn)的這些物質的安全性??傊?,BfR建議不要將釋放這些物質或其前體的任何物質與食物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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