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環(huán)境中,保護眼睛和面部免受光學危害或飛散的碎片非常重要。眼鏡可以防止激光或強光源(稱為光學危害)以及物理威脅,例如空氣中的灰塵顆?;虿牧纤槠ɡ缃饘偌庸C械噴出的切屑)。在后一種情況下,重要的是為員工提供免受高能量影響的保護。
EN 166:2001 中描述了防護眼鏡的要求,EN 167:2001 中定義了光學測試方法,EN 168:2001 中定義了非光學測試方法。聲稱可以防護高速粒子的眼鏡需要符合 EN 166 的所有強制性要求,以及所述的高速粒子測試。EN 168:2001 第 9 條也描述了測試眼鏡對高速粒子的抵抗力的測試方法。這個測試原理很簡單——將眼鏡放在合適的頭型上,一個直徑為 6mm 的鋼球以受控速度在眼鏡上的指定點上被推向眼鏡。
測試使用壓縮空氣推進系統(tǒng)來實現(xiàn)這一目標,使球沿著水平桶向頭部形式加速。球的速度是使用安裝在槍管出口點之前的傳感器測量的,基于槍管末端部分和眼鏡撞擊點之間的摩擦/空氣阻力損失可以忽略不計的假設(釋放從靠近眼鏡的鏡筒指向)。球的加速度,因此影響的速度,可以通過調(diào)整釋放前腔室中的空氣壓力來改變。
沖擊所需的典型速度是:
45m/s (101mph) 低能量沖擊
120 米/秒(268 英里/小時),用于中等能量沖擊
190 米/秒(425 英里/小時)的高能量沖擊。
在典型的 0.86 克彈丸質(zhì)量下,這分別相當于 0.87、6.2 和 15.5 焦耳的動能。這些能量看似不高,但最大接觸面積只有幾平方毫米,典型的減速時間不到 10 微秒,所施加的壓力可能非常大(超過 1,000 巴),足以穿透眼睛或肉。需要注意的是,眼鏡僅在最低能量下進行測試,護目鏡可能在最低或中等能量下進行測試,只有全面罩可以聲稱可抵御高能量沖擊。
為確保防護眼鏡不會破裂或變形并與眼睛或肉體接觸,在測試過程中會在四個點——雙眼的額點和側點——進行沖擊。然后檢查它是否損壞或與頭部模型接觸。使用放置在眼鏡后面的復寫紙檢查接觸情況,如果受到影響,復寫紙會顯示一個標記。
聲稱可抵御高速粒子沖擊的眼鏡還必須滿足所有防護眼鏡的強制性光學要求,包括視野、透光率、光擴散(盡管對此類眼鏡的要求有所降低)和球形、散光和棱鏡屈光力。
眼鏡還必須滿足側面保護的要求。這里使用探頭來檢查眼鏡是否能防止物質(zhì)從面部兩側進入。
目鏡需要承受22mm球(43g質(zhì)量)以5.1m/s的速度沖擊(該測試通常采用垂直跌落測試),同時滿足與高速粒子相同的要求沖擊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