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1365-1:2014標準范圍:
EN1365-1:2014標準規(guī)定了一種測試承重墻耐火性能的方法,內外墻均適用,外墻的耐火性能可以在內部或外部暴露條件下確定。承重墻的防火性能通常在沒有門、玻璃或防火管道等穿孔的情況下進行評估。如果可以證明開口的設計是這樣的,載荷不會傳遞到穿孔,那么穿孔就不需要在加載條件下進行測試。如果要將射孔計算在內,則需要單獨確定射孔的影響。
這種測試方法不適用于非分離承重墻,在短寬度下,可以作為en1365-4的柱進行測試,本歐洲標準與EN 1363-1結合使用。
EN1365-1:2014耐火材料方法:
1.樓面結構,沒有空腔或有不通風的空腔;
2.屋頂結構,有或沒有空腔(通風或不通風);
3.樓面及屋頂建筑采用玻璃元素;
4.下面有火暴露。
EN 1365-2建筑材料防火測試-時間-溫度曲線:
環(huán)境溫度 0分鐘
538℃,5min
704℃,10min
843℃,30min
927℃,60min
1010℃,120min
1093℃,240min
1260℃,480分鐘或以上
材料防火測試應用和等級:
建筑工地和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所使用的材料類型,幾乎所有的建筑材料和家具都會造成所謂的火災負荷?;馂牡膹姸?、熱流的性質、持續(xù)時間和達到的溫度是火災負荷和熱釋放率的結果,它考慮了建筑建筑中使用的材料的聚合性能,材料按常規(guī)分為可燃物質和不可燃物質。
“可燃”建筑材料是指那些在規(guī)定的測試條件下點燃的材料,考慮到它們對火災發(fā)展的貢獻,可燃材料分為可燃(B和C),一般可燃(D和E)和高度可燃(F)。
F級-沒有指定防火性能的材料或不符合e級標準的產品,在一些國家,除非這些材料被其他建筑材料完全覆蓋,否則不允許安裝這些材料,使整個產品至少被歸類為e級。例如,膨脹聚苯乙烯和聚氨酯,兩者都不含阻燃劑。
E類-短時間內抗低火焰點火且不會產生大火焰蔓延的材料。例如軟纖維板以及膨脹聚苯乙烯和聚氨酯,兩者都有阻燃劑。
D類——符合E類標準,但長時間耐低焰點火且不會導致明顯火焰蔓延的材料。即使使用單燃燒項目(SBI)測試,熱量釋放也會減慢和受限。例子包括不同類型的木材和木制品。
C級-與D級相同,只是材料滿足更高的要求,并且在SBI測試中沒有火焰蔓延。例如酚醛泡沫和聚氨酯泡沫夾心板。
B類-與C類相同,除了材料符合更高的標準。例如木材水泥板、阻燃劑處理的木板和多異氰脲酸酯泡沫夾心板。
A2級-符合B級相同標準,但比A1標準更輕的材料。在充分發(fā)展的火災中,這種材料不會增加火災負荷或加速火災蔓延。例如石礦棉夾層板和石膏石膏板。
A1級-在火災的任何階段,即使在火災完全發(fā)展的情況下,材料也不會促進火災的蔓延或增加火災負荷。例如石頭、磚、金屬、有機物含量低于1%的無機材料和礦物纖維絕緣產品。
地板按照與建筑產品相同的類別進行分類,但進行水平測試。分類字母后面跟著“fl”縮寫(例如,A1fl)。
EN 1365建筑材料防火測試相關標準:
BS 476-20:建筑材料和結構的防火測試第20部分:建筑構件耐火測試方法(一般原則)
BS 476-21:建筑材料和結構的防火測試第21部分:承重構件耐火測試方法
BS 476-22:建筑材料和結構的防火測試第22部分:非承重構件防火測試方法
BS 476-23:建筑材料和結構的防火測試第23部分:構件對結構耐火性能貢獻的測定方法
ASTM E 119建筑結構和材料防火試驗的標準試驗方法
EN 1363-1:耐火測試-第1部分:一般要求
EN 1364-1:非承重構件耐火測試-第1部分:墻體
EN 1364-2:非承重件耐火測試-第2部分:天花板
EN 1365-2:承重件耐火測試-第2部分:地板和屋頂
GB 16809:防火窗耐火試驗
GB/T 24573:金庫和檔案館門耐火試驗
GB/T 9978-1耐火試驗-建筑構件-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9978-3耐火試驗-建筑構件-第3部分:試驗方法及試驗數(shù)據(jù)應用評述
GB/T 9978-5耐火試驗建筑構件第5部分:承重水平分離構件的特殊要求。
GB/T 9978-6耐火試驗建筑構件第5部分:梁的特殊要求。
GB/T 9978-8耐火試驗建筑構件第8部分:非承重垂直分隔構件的特殊要求
GB/T 9978-9耐火試驗建筑構件第9部分:非承重吊頂構件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