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和交通遠程信息處理(TTT); 工作在5 795 MHz至5 815 MHz頻段的專用短程通信(DSRC)傳輸設(shè)備(500 kbit / s / 250 kbit / s); 第2部分:協(xié)調(diào)標準,涵蓋指令2014/53 / EU第3.2條的基本要求; 第2部分:車載單元(O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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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適用于運輸和交通遠程信息處理(TTT)系統(tǒng):
- 具有射頻(RF)輸出連接和指定天線或帶有集成天線;
- 僅用于數(shù)據(jù)傳輸;
- 在5 725 MHz至5 875 MHz短程設(shè)備頻段的無線電頻率上工作。
本文件的適用范圍僅涵蓋船上單位(OBU)。
本文件不一定包括用戶可能需要的所有特征,也不一定代表可實現(xiàn)的最佳性能。
本文件符合委員會實施決定2013/752 / EU [1]和CEPT / ERC
建議70-03 [2]。它是涵蓋各種TTT應(yīng)用的特定標準。
本文件適用于在表1中給出的全部或部分以下業(yè)務(wù)頻段內(nèi)運行的下列無線電設(shè)備類型。
下面為DSRC分配的頻段和中心頻率fTx
泛歐洲服務(wù)頻率國家服務(wù)頻率
信道1 5,795 GHz至5,800 GHz,fTx = 5,7975 GHz
信道2 5,800 GHz至5,805 GHz,fTx = 5,8025 GHz
信道3 5,805 GHz至5,810 GHz,fTx = 5,8075 GHz
信道4 5,810 GHz至5,815 GHz,fTx = 5,8125 GHz
本文件載有證明無線電設(shè)備有效使用和支持有效使用無線電頻譜以避免有害干擾的要求。
文件歷史
DS / EN 300 674-2-2 V2.1.1
2016年12月15日
運輸和交通遠程信息處理(TTT); 工作在5 795 MHz至5 815 MHz頻段的專用短程通信(DSRC)傳輸設(shè)備(500 kbit / s / 250 kbit / s); 第2部分:協(xié)調(diào)標準,涵蓋指令2014/53 / EU第3.2條的基本要求; 第2部分:車載單元(OBU)。
本文件適用于運輸和交通遠程信息處理(TTT)系統(tǒng): - 具有射頻(RF)輸出連接和指定天線或帶有集成天線; - 對于數(shù)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