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加強了玩具安全指令中對過敏性香精的要求
歐盟修訂了《玩具安全指令》中的兩類致敏香料清單,最新修訂版將于2022年7月5日生效。
在歐盟(EU)中,玩具受指令2009/48 / EC(玩具安全指令TSD,至2019年11月的合并版本)的監(jiān)管。本法規(guī)附件II第III部分第11點規(guī)定了玩具中的66種致敏香料:
1.禁止使用55種過敏性香精,但如果在良好生產規(guī)范(GMP)下在技術上不可避免,則允許其存在,且每種香精不超過100 mg / kg(“禁用清單”),制造商不應故意使用這些禁用的過敏性香料;
2.如果11種致敏香料的濃度大于100 mg / kg,則要求在玩具上,在粘貼的標簽上,在包裝上或在隨附的傳單中列出其名稱(“標簽列表”);
3.2020年12月15日,歐盟(EU)發(fā)布了指令(EU)2020/2088和(EU)2020/2089,以修訂TSD中的兩種致敏香料清單。
指令(EU)2020/2089從“標簽清單”中刪除了碳酸甲基庚酯(CAS 111-12-6,條目10),并將以下三種過敏性香料添加到“禁用清單”中:
1.Atranol(CAS 526-37-4)
2.Chloroatranol(CAS 57074-21-2)
3.Methyl heptane carbonate(CAS 111-12-6)
“禁止清單”中的過敏性香精數(shù)量已從55增加到58。
指令(EU)2020/2088修改了“標簽清單”中的11種過敏性香水的清單,方法是在條目4下向香茅醇中加入兩種對映異構體(CAS 1117-61-9和7540-51-4),并在其中添加61個新條目列表–其中一些包含多個CAS號。刪除指令(EU)2020/2089中第10條中的碳酸甲基庚烷酯后,此列表中的條目總數(shù)為71。
根據(jù)這兩個指令,要求會員國在2022年7月4日之前將這些規(guī)定轉化為本國法律。
這兩個指令中的規(guī)定將于2022年7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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